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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鸦传媒公告

关于举办“大美青春 不负韶华”第四届全国大学生中华美育短视频大赛的通知
来源: 发布日期:2026/10/16 点击量:

习近平总书记在给中央美术学院8位老教授的回信中指出,“加强美育工作,很有必要。做好美育工作,要坚持立德树人,扎根时代生活,遵循美育特点,弘扬中华美育精神,让祖国青年一代身心都健康成长。”教育部发布《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》(教体艺〔2023〕5号),要求“以美育浸润学生,全面提升学生文化理解、审美感知、艺术表现、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,丰富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,让学生身心更加愉悦,活力更加彰显,人格更加健全。”

为弘扬中华美育精神,坚持以美育人、以文化人,深入落实“以美育浸润学生”行动,以赛促教,以赛促学,吸引、鼓励大学生发现美、创造美、实践美,提升大学生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,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,同时搭建高等院校协同美育平台,助力校园文化建设,现决定举办“大美青春 不负韶华”第四届全国大学生中华美育短视频大赛。

一、大赛指导、组织

大赛指导:

北京学校美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

北京市美学会

主办:

乌鸦传媒

承办:

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(乌鸦传媒 )

乌鸦传媒 美育教育教学与研究中心

乌鸦传媒

协办:

首都师范大学艺术与美育研究院

二、大赛主题

主题一:红色旋律、爱党爱国

主题二:培根铸魂、传承文化

主题三:科技之光、创新思维

主题四:田园之歌、乡村振兴

主题五:风华正茂、青春梦想

主题六:多彩生活、校园风光

三、参赛规则

(一)参赛对象

全国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生、本科生和研究生(不含在职研究生)。

(二)征集要求

1.类型:剧情、纪实、动画、MV、音诗画、公益广告等各种体裁和形式不限。

2.时长:3-5分钟。

3.作品格式:画幅不限,横屏、竖屏拍摄均可;视频格式限MP4格式;视频清晰度要求高清(720P及以上);视频大小不超过600MB;请勿添加任何影响观看的水印标记。

4.所有参赛作品要求统一添加片头角标,请注明“第四届全国大学生中华美育短视频大赛”。

(三)提交方式

1.短视频作品可以学生个人或团体方式报名参加,或者可由所在高校统一推荐报送。每个参赛者作为主创人员的作品限提交1部;每部作品参与者署名最多不超过3人。

2.请参赛学生或团队填写报名表,将报名表与参赛短视频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[email protected],邮件命名格式为“参赛学生姓名+参赛学校+作品名称”。大赛不收任何参赛费用。

联系人:李昕皓陈婷 闻亮88802165

(四)时间安排

1.提交阶段:2026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。

2.评奖阶段:2026年12月1日至12月5日。

3.颁奖阶段:时间待定。

(五)奖项设置

1.根据短视频成绩的排名,设置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。具体奖项数量根据参赛人数确定。

2.根据组织人数、平均成绩以及指导学生人数等因素,设置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。

四、作品要求

1.作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、宣传导向、价值取向,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正能量、积极健康向上,无低俗、媚俗等不良内容。

2.由本人或团队原创,严禁剽窃、抄袭他人作品,不得植入广告,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。

3.紧扣主题,突出教育系统特色,构思创意新颖、情感真挚、内容生动,呈现形式不落俗套、创新为佳。

4.短小精炼,注重以小见大,以小镜头、小故事、小瞬间传递大能量,具有新媒体和网络视听节目的特点,增强网上宣传吸引力、感染力、“出圈”力,利于网络传播推广。

5.视频画面、声音清晰稳定;拍摄、封面制作精美;可配背景音乐,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效果相匹配,声音与画面同步。

6.标题自拟,文字描述生动优美。

7.如有AI参与创作,需在标题中注明,注明方式为:“参赛学生姓名+参赛学校+作品名称+AI创作”。

五、相关说明

1.活动参与者须对作品著作权负责,确保拥有完整的作品著作权,包括但不限于肖像、文字、图片、摄影、音乐、配音均不得侵害他人名誉权、隐私权、著作权等。因作品著作权等引起的纠纷,由投稿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相应损失。

2.凡参与此次比赛,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对参赛作品享有修改权、使用权。主办方有权对该作品进行复制、改编、加工、汇编、展示等,用于媒体宣传推广及网络传播。

3.解释权归主办方。

第四届全国大学生中华美育短视频大赛组委会

2026年10月16日


附件:报名表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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